检察动态 首页/ 检察动态/

工作落实年 | 开展餐饮业醇基燃料清查治理 公益诉讼监督拧紧“安全阀”

时间:2023-07-17

来源: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

录入:徐帆

审核:马彦灵

【字体:  
     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严格落实省、市两级院工作指示精神,在全市迎旅发、惠民生、促发展之际,会同多部门联合行动,清查辖区餐饮企业醇基燃料使用情况,真正做到能监督、敢监督、会监督。
        醇基燃料是一种替代传统石油燃料的可再生能源,具有污染排放少、成本低的优势。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商家并未按照规范标准加以利用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        今年6月,高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初查时发现,辖区内多家餐饮企业在经营中违规使用液体醇基燃料。一些商家安全意识薄弱,并不清楚使用的液体燃料是何种物质,存储设施也非常简陋,随意用塑料桶灌装后安放在居民楼旁,未加装遮阳和加固的设施。部分商家将燃料油、天然气、煤气罐混用,一旦发生险情,后果不堪设想。
        6月20日,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违规使用液体燃料的情况进行查处。6月29日,公益诉讼检察官会同高新区应急管理局、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联合行动,共同对辖区内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企业督导检查。现场向商户讲解燃料油的使用注意事项,增强商户的安全环保意识。
       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检察官与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相关负责人列明整改清单,限期完成整改。随行的专家人员也向各商户提出了可行性的整改意见,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商户也督促其尽快拆除液体燃料油装置,改用天然气或煤气罐。下一步,该院会继续跟进液体醇基燃料使用的整改情况,对整改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将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燃料油设备予以拆除。通过多部门联动,共同推动液体醇基燃料规范化使用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,真正实现双赢、多赢、共赢的综合治理效果。


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:163711
黑ICP备05000574号-2 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